餐厨垃圾运输车采购项目澄清修改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6-10

餐厨垃圾运输车采购项目澄清修改公告

 

项目名称:

餐厨垃圾运输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JG2025(CC)XZ0028

澄清修改公告发出时间:

2025年6月10日

原定开标时间:

2025年6月16日9时30分

 

  • 澄清修改内容
  1. 现就《公开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112吨餐厨垃圾车主要技术要求

1.1.主要参数要求

序号

项目

车辆参数

1

燃油、排放标准

柴油、国六

2

▲整车整备质量

≥6100kg

3

最大总质量

≥11990kg

4

▲额定载质量

≥5050kg

5

外形尺寸(长×宽×高)

≤7250mm×2550mm×3100mm

6

▲接近角/离去角

≥17°/14°

7

▲前悬/后悬

≤1430mm/2100mm

8

轴距

≥3800mm

9

★发动机功率

≥121kW

10

垃圾箱容积

≥7.5m³

11

上料循环时间

≤30s

12

卸料时间

≤120s

 

112吨餐厨垃圾车主要技术要求

1.1.主要参数要求

序号

项目

车辆参数

1

燃油、排放标准

柴油、国六

2

▲整车整备质量

6700kg(±600kg)

3

▲最大总质量

≥11990kg

4

▲额定载质量

5600kg(±600kg)

5

外形尺寸(长×宽×高)

≤7000mm×2650mm×3100mm

6

▲接近角/离去角

≥14°/15°

7

▲前悬/后悬

≤1600mm/1900mm

8

轴距

≥3800mm

9

★发动机功率

≥121kW

10

垃圾箱容积

≥7m³

11

上料循环时间

≤30s

12

卸料时间

≤80s

 

原内容:

修改为:

218吨餐厨垃圾车主要技术要求

2.1.主要参数要求

序号

项目

车辆参数

1

燃油、排放标准

柴油、国六

2

▲整车整备质量

≥8000kg

3

最大总质量

≥18000kg

4

▲额定载质量

≥9650kg

5

外形尺寸(长×宽×高)

≤7850mm×2550mm×3100mm

6

▲接近角/离去角

≥17°/17°

7

▲前悬/后悬

≤1430mm/1900mm

8

轴距

≥4500mm

9

★发动机功率

≥169kW

10

垃圾箱容积

≥10m³

11

上料循环时间

≤30s

12

卸料时间

≤150s

 

218吨餐厨垃圾车主要技术要求

2.1.主要参数要求

序号

项目

车辆参数

1

燃油、排放标准

柴油、国六

2

▲整车整备质量

8000kg(±300kg

3

▲最大总质量

≥18000kg

4

▲额定载质量

9800kg(±300kg

5

外形尺寸(长×宽×高)

≤7880mm×2550mm×3200mm

6

▲接近角/离去角

≥15°/15°

7

▲前悬/后悬

≤1600mm/1950mm

8

轴距

≥4500mm

9

★发动机功率

≥169kW

10

垃圾箱容积

≥10m³

11

上料循环时间

≤30s

12

卸料时间

≤80s

 

原内容:

修改为:

3、栏板式货车(4.2米)主要技术要求

3.1主要参数要求

序号

项目

车辆参数

1

燃油、排放标准

柴油、国六

2

▲整车整备质量

≥3500kg

3

最大总质量

≥7350kg

4

▲额定载质量

≥3850kg

5

外形尺寸(长×宽×高)

≤6600mm×2350mm×2600mm

6

货箱尺寸(长×宽×高)

≥4100mm×1800mm×1250mm

7

▲接近角/离去角

≥20°/12°

8

▲前悬/后悬

≤1200mm/2200mm

9

轴距

≥3000mm

10

★发动机功率

≥100kW

 

3、栏板式货车(4.2米)主要技术要求

3.1主要参数要求

序号

项目

车辆参数

1

燃油、排放标准

柴油、国六

2

▲整车整备质量

≥3000kg

3

▲最大总质量

≥7300kg

4

▲额定载质量

≥3500kg

5

外形尺寸(长×宽×高)

≤7000mm×2300mm×2600mm

6

货箱尺寸(长×宽×高)

≤5200mm×2200mm×1600mm

7

▲接近角/离去角

≥20°/12°

8

▲前悬/后悬

≤1200mm/2100mm

9

轴距

≥3000mm

10

★发动机功率

≥85kW

 

  1. 现就《公开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3.详细评审”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技术部分40分

商务部分20分

报价得分40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技术部分35分

商务部分15分

报价得分50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技术条款响应表》带“▲”条款响应情况(20.0分)

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技术条款响应表》中带“▲”条款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

1、完全满足或优于要求的得20分;

2、有1项条款存在负偏离或不响应的,得16分;

3、有2项条款存在负偏离或不响应的,得12分;

4、有3项条款存在负偏离或不响应的,得8分;

5、有4项条款存在负偏离或不响应的,得4分;

6、有5项或以上条款存在负偏离或不响应的,得0分;

注:(1)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该条款为负偏离或不响应;不要求提供的,完全响应即为满足条款要求。

(2)带“★”号的技术条款不作为评审指标。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技术条款响应表》带“▲”条款响应情况(15.0分)

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技术条款响应表》中带“▲”条款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

1、完全满足或优于要求的得15分;

2、每有1项条款存在负偏离或不响应的,每项扣1分;

3、本项评分最低得0分;

注:(1)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该条款为负偏离或不响应。

(2)带“★”号的技术条款不作为评审指标。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同类业绩(10分)

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同类项目业绩每个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合同主要内容、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页)作为同类业绩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资料不全不得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同类业绩(8分)

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同类项目业绩每个得2分,最高得8分。

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合同主要内容、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页)作为同类业绩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资料不全不得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业绩用户评价(5分)

上述业绩具有用户出具的满意度评价书面证明,评价结果为“优”或“满意”的类似评价,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5分。

注:提供满意度评价书面证明扫描件,须是上述业绩对应的用户评价,否则不得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业绩用户评价(4分)

上述业绩具有用户出具的满意度评价书面证明,评价结果为“优”或“满意”的类似评价,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4分。

注:提供满意度评价书面证明扫描件,须是上述业绩对应的用户评价,否则不得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3.企业管理认证(5.0分)

投标人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5分。

注:须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cx.cnca.cn)上查询结果为“有效”状态的官网截图作证明材料,查询结果为已过期失效或撤销或注销或暂停的,不得分。上述相关材料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不得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3.企业管理认证(3.0分)

投标人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注:须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cx.cnca.cn)上查询结果为“有效”状态的官网截图作证明材料,查询结果为已过期失效或撤销或注销或暂停的,不得分。上述相关材料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不得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得分

(40分)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总价)×投标税率对应的不含税成本率的结果(即投标报价(总价)×不含税成本率)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总价)×投标税率对应的不含税成本率))×40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得分

(50分)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总价)×投标税率对应的不含税成本率的结果(即投标报价(总价)×不含税成本率)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总价)×投标税率对应的不含税成本率))×50

 

 

 

三、其他说明

(1)本澄清修改公告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澄清修改公告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澄清修改公告”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现变更为2025年6月26日9时30分

(4)本“澄清修改公告”共 5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市东上路33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诚明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层A-F

联 系 人:严先生、林先生

联系方式:0757-82034163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