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佛山市机动车检验机构环保技术帮扶及用车大户、储油库环保抽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4-09

2026年佛山市机动车检验机构环保技术帮扶及用车大户、储油库环保抽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楼广东建诚明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 4 30 9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MDZFCG-2026-04-01

项目名称:2026年佛山市机动车检验机构环保技术帮扶及用车大户、储油库环保抽测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控制价金额:425,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425,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2026年佛山市机动车检验机构环保技术帮扶及用车大户、储油库环保抽测项目

1

人民币425,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其中2026年11月30日应完成用车大户柴油货车检查技术帮扶、储油库油气回收监测技术帮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提供以下其中之一种证明材料:①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1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的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最多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4 10 2026  4 16 ,每天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楼广东建诚明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 4 30 9 30 (北京时间)(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楼广东建诚明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 4 30 9 30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楼广东建诚明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榴苑路20号

联系方式:0757-837828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建诚明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楼

联系方式:0757-82034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工

电话:0757-82034163

 

发布人:广东建诚明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4月9日